Thursday, June 09, 2011

廿三條斬件立法已經開始

剛去完選管會有關修改指引,規管互聯網以達至「公平」選舉的咨詢會,果然不枉此行。有白姐姐和謝議員,有大量熱血沸騰的會眾,有名嘴尖銳徹底的批判,有反斗社運人士在發言時用兩分鐘先申報自己所有參與的組織,示範所謂的「公平」選舉如何的不合情理;有劉慧卿如喪家之犬,如何地不受市民歡迎;有紫荊俠發言更到被要求除(面)罩...總之去左有賺。

一開始,差不多是頭幾條問題,謝偉俊一句客氣卻尖銳的法律釋義問題:究竟今日的選舉指引咨詢,包括還是不包括沒有廣管局發牌監管的人或機構。這根本是法律問題ABC,就是法律詞語釋義和指涉,可是選管會主席貴為法官,主持和回答兩小時的咨(質)詢,無數人士追問定義,他竟然始終不會答這個問題。最後慢必說得很對:「不回答本身,就是一個回答」。不進行法律釋義就正正是想它解釋模糊,法律解釋得模糊,國家機器就可隨意調用,用執法機關打擊異見人士。有關個人在網上的言論和短片,Facebook和 YouTube的上載和轉載,如何定義和監管海外上載和轉載...通通都只是虛應而不澄清。

一個法官面對群眾,卻公然違背專業知識,我只能想他有更重要的背後目的要達成。賦予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主席驅逐議員投票的權力,立法會議員替補機制,以選舉條例進行互聯網監管,范徐麗泰的吹風,收緊二次再創作...廿三條的斬件立法,看來已經事在必行。司法、執法機關不為人民服務反為政權服務,在香港已經是一個路人皆見的趨勢,我想,我們能沒有代價(或代價很低)地進行公民抗爭的時代,很快會結束。到時,說一句真心話,做一件公義事,為一個人說句公道話,可能都代價高昂。香港的沉淪,就在我們這一代發生,最少現在我還不太看到其他逆轉的可能性。我以前想過中國民主化可能可以解決香港的沉淪,但看過陳雲分析中國可能出現的民主法西斯這個可能性,我又不敢太樂觀了。

選擇為公義發聲,讓香港多一個機會免於沉淪,還是放棄這個生於斯、長於斯的地方,部署移民美加台灣,去當個自由難民(相對於經濟難民和政治難民),現在就要選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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